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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广东省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广州举行
时间:2013-09-09  作者:朱香山 杨安琪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9月6日,第三届广东省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在广州举行。大赛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是广东省公诉人与律师每两年一次的“巅峰较量”,堪称公诉人与律师界的一大盛事,自2009年首届举办以来就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本次比赛以团队控辩的方式进行,公诉人和律师各组三队参赛,每队三人。六支参赛队分三组依次进行两轮共六场比赛,每队分别担任一次控方和辩方,参赛题目、顺序依据抽签决定。 

  昔日情人,今日杀人? 

  开场第一场,广东公诉三队对战省律协佛山队,双方以熊彦龙涉嫌强奸、故意杀人案展开控辩。犯罪嫌疑人熊彦龙与被害人刘灿系情人关系,双方于2013年425日见面后,熊彦龙与刘灿强行发生性关系,随后二人发生争吵,继而打斗,打斗中熊彦龙掐住刘灿脖子致其昏迷,而后用一纸手袋的带子和一黄色铁衣架缠到刘的脖子上致其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灿系机械性窒息死亡。公诉人指控熊彦龙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 

  辩方则认为熊彦龙供述遭到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获取证据为非法证据应予排除,同时本案在作案手段、死亡时间上都存在疑点,认为是一起冤案。 

  双方就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强迫借钱:抢劫罪?强迫交易罪? 

  犯罪嫌疑人邵刚伙同吴桐将被害人袁立波骗至某酒店房间,持刀威胁袁立波,强迫袁立波出借1300万元。袁立波被迫当场转账300万元至邵刚指定的帐户,并向邵刚的债权人承诺为邵刚还欠款600万元。此后,邵刚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邵刚向袁立波借款人民币1300万元,约定还款期限、利率、还款担保等为内容的借据强迫袁立波签名、按指纹。袁立波又承诺余款400万元待下午筹集后再转账给邵刚,而后趁邵刚不备逃出房间并报警。 

  控方认为犯罪嫌疑人非法占有目的明显,名为借钱,但却持刀相向,不经对方同意,且无还款保障,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 

  辩方认为“不能看到强迫就定抢劫罪”,认为是典型的民间融资行为,有借条,有还款期限、约定利率和担保,只是这种融资含有“淡淡的强迫”,构成强迫交易罪,并提醒“君子融资,借之有道”。 

  副市长打电话帮查分、低价购房构成受贿罪? 

  李某因女儿报考公务员请求副市长肖某帮忙。肖某随后打电话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汪某了解情况。汪某当场告知李某之女成绩第二名。后李某之女符合条件被顺利录用。为感谢肖某,李某向其介绍了自己任职公司的楼盘,并以自己名义享受公司内部高管7折的优惠购房,再转卖给肖某,该房市场价400万元,7折优惠后280万元。 

  控方认为副市长肖某承诺答应帮忙,并利用职务之便打电话向负责招录的人员查分,两年后以远低于市场价100多万元的价款向受助人购房,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 

  辩方认为肖某打电话时考生成绩已出,而不是因肖某职务行为的影响而被录取;李某以7折优惠购房是公司对高管的优惠政策,再转卖给肖某是正常的民事行为,因而肖某不构成犯罪。 

  看点一:实战性强 

  “第一,犯罪嫌疑人熊彦龙的讯问笔录中称他在派出所‘被吊着打’,受到刑讯逼供,而且看守所入所健康检查笔录也反映他入所时‘双腿见少许青紫’,因此这个案子可能存在刑讯逼供;第二,熊彦龙第一次在派出所被讯问时,没有同步录音录像,违反了侦查讯问规定,侦查人员获得的供述可能是非法证据,应予排除。因此,这不是一起昔日情人,今日杀人的案子,而是一起冤案。”面对公诉人对犯罪嫌疑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的指控,辩方一上来就紧紧抓住两个关键问题。随后,双方围绕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经过举证、质证、辩论几个回合的较量。 

  “实战性强是本次大赛的一大看点,除了六场辩题均来源于真实案例外,其控辩形式也更贴近实战,基本还原了庭审原貌。”本次活动的筹备人员之一、省检察院公诉一处的张茉向记者介绍,以往像这样的控辩赛选手拿到的只是简单的案情介绍,双方仅就罪与非罪、犯罪构成问题进行辩论,而这次选手们除了拿到案情介绍以外,还拿到了包括讯问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勘查记录、讯问录音录像、破案报告等案卷材料,双方要就案卷证据材料进行举证、质证,并就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控辩。 

  针对第一场精彩辩论,记者现场采访了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佟缊。“非法证据排除是新刑诉法实施后公诉人面临的新难题,今天的演示中运用了好几种方法,今天是模拟庭审,时间有限,而现实庭审中,如果控方提出可让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话,效果会更佳。”佟缊认为,这样的辩论涵盖了罪与非罪、程序正当等内容,更贴近实战,“尤其是新刑诉法实施后,这种切磋交流显得更有意义。” 

  看点二:角色互换 

  “控方提出的……哦,辩方提出的……”,坐在“控方席”上的二辩的口误引来台下一阵笑声。原来,这是第二场的“角色互换”辩论,当惯了辩方的律师将坐在“辩方席”上的对手称作了“控方”。这样的口误在辩论中不止出现一次,有时甚至他们自己都没觉察到。 

  角色互换,这也是本次大赛的亮点之一。六支参赛队分别都要扮演一次控方和辩方。“让他们互换角色,摆脱惯性思维,从对方的角度来看问题,既是换位思考,站在全新的角度去看待、分析、解决问题,向对手学习,也是让他们更多地学会理解和尊重对方。”佟缊副检察长告诉记者。 

  看点三:微博直播 

  6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了省检察院正在忙着微博直播的工作人员。记者初略统计了一下,上午3个多小时的直播,省检察院官方微博“正义广东”共发布微博及现场图片100多条,图文并茂地展示了辩论过程,引来不少关注和评论,还有网友咨询“是否可以赶去现场观战”。“薄熙来案微博庭审直播具有标志性意义,获得公众普遍赞誉。没有速录员,比起他们的直播,我们还有一定差距,再加上是模拟案例,观众(粉丝)对卷宗题目背景不了解,关注度也不如真实案例那么高”,微博管理员坦言微博直播存在客观困难和局限,“但是直播基本展示了举证、质证及辩论的过程,也有不少网友参与评论和互动,这是司法公开心态的展示,也是向公众普法的有益尝试。”     

  行家点评 

  本次大赛共9位评委,包括检察官、法官、律师、刑事法律专家和社会媒体人士,并有6位评委在每场结束后进行精彩点评。六轮比赛结束后,本次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沈丙友进行总结点评。他认为,这一届比赛的论辩抓住了细节、抓住了关键,注重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同时指出,“防止冤假错案是公诉人与律师双方共同的底线,双方共同进步、一起坚守,才是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设置的初衷”。此外,他还特别强调“在案件证据有缺陷的时候,控方要做到‘巧妇难为无米、烂米之炊’,没有充分证据就不能做‘有毒的饭’。” 

  控辩大赛取得圆满成功,公诉二队获得广东公诉团体一等奖、省律协广州队获得广东律协团体一等奖。大赛还特别设置了最佳辩手奖、最佳风采奖和优秀辩手奖,分由六位选手获得。 

  

  

  

  (编辑: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