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在省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995年以来五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省院反贪局积极履行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工作职责,围绕惩治腐败的中心任务,五年来直接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54件61人,其中100万元以上大案25件,处级干部15人,厅级干部23人,协助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办理案件3419件次。组织领导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实现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五年来全省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966件769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6546万余元,协助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办理案件17639件次,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95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6568件,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案件869件,处级干部706人,厅级干部75人,查办大要案比例位居全国第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全国名列前茅;立案侦查贪污、挪用国家支农资金、征地款和扶贫救灾救济等款物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528人,私分、侵吞、挪用国有资产的国有企业人员668人,有力打击了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为反腐败斗争做出了积极贡献。
重视反贪队伍建设,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反贪队伍,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根本和保证来抓,不断提高反贪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一是加强队伍思想建设。以“三个代表”学习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争当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三服务一促进”“三创建三服务”等一系列专题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干警的经常性教育。二是加强办案第一线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办案组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将办案任务和办案纪律、办案职业道德、办案作风要求同布置同检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办优质案件、炼优秀队伍;三是牢固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把“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作为反贪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重点加强对自侦案件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办案流程管理制度、质量考评制度、“一案三卡”制度(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等规范化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四是以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创新监督制约机制。稳步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侦查讯问活动的监督;全面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认真实施被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权利告知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的监督,有效促进了检察权的依法公正行使。五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反贪业务骨干和一线执法办案人员为重点,组织开展正规化分类培训。采取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办学和独立办班的形式,连续四年共举办全省反贪业务培训班8期,培训反贪干警734人。开展“十大精品案件”、“十佳反贪局”、“十佳反贪局长”、“十佳侦查员”评选活动,促进了反贪干警的业务水平和侦查技能的提高。六是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延伸到办案第一线,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强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纪律作风不断得到改善。省检察院反贪局成立19年来,全局干警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无一人因违法违纪受处理,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每年都有一批同志受到上级单位的记功和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