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广州增城市检察院在该市新塘镇某服装民营企业内举行了“检企携手,共建廉洁”——非公企业“廉洁参谋”聘任仪式。
会议上,该院检察长谭可为指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结合增城市非公企业涉及商业贿赂犯罪的实际情况,通过建立检察官担任企业“廉洁参谋”的工作机制,达到以点对点,以点扩散到面,检察官与企业之间“零距离”接触的目的。希望通过非公企业‘廉洁参谋’制度的推行,将非公企业统一纳入增城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和净化市场经济法治经商环境,防范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
增城市新塘镇党委书记李永强认为‘廉洁参谋’工作机制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不搞形式主义,制度的确立,对新塘众多非公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增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平在会议上充分肯定了增城市检察院建立企业“廉洁参谋”制度,并希望非公企业要以聘任“廉洁参谋”为契机,既要为“廉洁参谋”履职提供有利条件,又要加强企业自身廉洁教育,提高员工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