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梅江区检察院认真总结近年来服务“两委”换届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构建预防“十法”全程为该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据了解,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全区未出现重大扰乱选举秩序的事件发生,123个村(社区)中,书记、主任“一肩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率均达到95%以上,保证了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调查摸底法。加强与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系,派出7个调查组深入到各镇(街)开展专题调查,总结换届选举重点村、难点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变被动工作为主动预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同步监督、同步预防。
二是建议预警法。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部分村民参与热情不高、宗族势力干扰换届选举、贿选拉票搞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提出防范建议,撰写的调查报告和检察建议分别获得了区委书记潘小韬的肯定,并批示转发各镇办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
三是宣传引导法。围绕换届选举,巡回开展“增强民主意识、预防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专门编印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宣传手册》1000份分送到各工作人员和选民手中,在全区123个村(社区)开辟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宣传栏,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引导党员群众严格按照选举程序规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选好自己的“当家人”。
四是化解矛盾法。通过下访巡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为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创造稳定的环境。共走访镇街、村居委会6个(次),约见村民代表20多人(次),受理线索1条,化解矛盾5起。
五是现场监督法。共派出9个工作组到重点、难点村开展现场监督11场次,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处理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纠正违反选举程序的现象,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如西阳镇筀竹村选举日,由于该村部分选民存在扰乱选举的现象,该镇领导及时向我院反映,请求我们提供帮助,我们及时采取措施,抽调部分骨干力量陪同选举工作人员全程监督选举全过程,帮助疏导选举现场秩序,保障该村选举的顺利进行,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欢迎和好评。
六是咨询释疑法。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律知识比较匮乏的问题,专门在选举投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站(点),为群众解疑答惑、释法说理,提供法律服务11场次。村民对检察机关派员到现场提供咨询服务的做法表示欢迎,认为此举对维护选举秩序,确保选举公平公正,保障村民自由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农村民主制度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七是警醒谈话法。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正当竞争现象,采用约谈警醒的方式,予以遏制。如针对金山街道东郊村出现村民散布不实消息中伤提名候选人、干扰选举顺利进行的情况,及时派出工作组,约谈警醒相关人员,引导其要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通过正当手段去关心支持村集体事业发展,而不能采取不法手段来达到个人目的,有效制止了这股不正之风的滋长。
八是打击防范法。充分发挥打击的特殊预防作用,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中发现的涉及换届选举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主动配合侦查部门查办,对确有问题人员决不姑息迁就。如接到群众举报金山街道黄坑村干部在任职期间存在经济问题线索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认识到处理好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有重要影响,马上指定专人对该线索展开深入调查。经缜密初查,一举立案侦查贪污案件1件3人,及时平息了群众怨言,促进了和谐稳定,对防范新上任的村官职务犯罪起到了震慑作用。
九是法制教育法。在“两委”换届工作完成后,将对新一届村(居)委会主任、村(居)民代表、村(居)委会委员进行集中法制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进一步开拓村(居)基层人员视野,增强村(居)干部的区域和谐发展观念、民主法治意识和廉洁履职能力。
十是监督承诺法。全面推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承诺制度,将监督全区123个村(社区)新当选干部签订《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承诺书》,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自觉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预防涉农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编辑: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