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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官微”成为阳光检务新手段
时间:2014-02-10  作者:凌翔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论开通时间,它不是深圳最早的,2010年12月开通;论粉丝数量,它也不是最多的,在腾讯的微博粉丝有70多万,在新浪的微博粉丝有1.3万。但是,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的官方微博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备受瞩目——

  2011年12月被正义网和腾讯网联合评为“全国十大检察院影响力微博”;2012年12月被正义网授予“信息公开奖”;2013年12月被正义网再次评为“全国十大检察院影响力微博”,同时荣获“舆情应对先进奖”。

  阳光检务的新手段

  随着2009年底“微博”一词流行至今,我国微博用户迅速增长,微博快速成为新型传播工具。公、检、法部门敏锐地发现微博的巨大影响力,开通官方微博,成为信息发布与交流的新平台。南山区检察院在开通官方微博后,将其作为阳光检务的新手段,与传统的检务公开方式共同发挥作用。

  从战战兢兢、摸着石头过河,到不断探索和发挥微博的最大作用,南山区检察院用不到一年时间,微博更新频率达到平均每天2.5条。微博内容也从最初单纯的检察工作宣传逐步拓展到促进检务公开、提高办案透明度、扩大司法参与度等方面。应用层面不断深化,内容和形式也愈加丰富。尤其是刊发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预防犯罪、解答法律专业问题,与网民保持良性互动方面,是该院微博日常维护中不能不提的亮点。

  参与该院活动并目睹微博直播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认为,南山区检察院将微博的优势与检务公开的需要有效契合起来,充分利用微博不断扩大司法参与度,是检察机关践行阳光检务、公正司法理念的重要表现。

  深圳市和南山区两级人大代表、深圳市海云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游忠惠评价说:“南山区检察院的官方微博的确有很大影响力,因为它是包括办案工作、队伍建设的综合展现。该单位一直是多年的老先进,是南山的一面旗帜,我们比较了解。官方微博开通后,成为我们了解该院检察工作的窗口,也可以说是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监督职能的好帮手。”

  化解舆情的好帮手

  2013年5月,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办理一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办理期间,自称某网站会员的电话源源不断地打到该院,信访材料雪片似的寄给该院检察长或办案人员。短短一个月,该院共接到自称为某网站会员的来电数十个,辽宁、山东、湖南、江西、贵州、韶关等省市的来信也有二十几封,到该院检务大厅来访反映情况两次。来电、来信、来访的大部分内容为主张某网站的运营公司为合法企业,要求释放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该院检察长胡捷对此案非常重视,不仅要求办案人员依照法律程序严格公正地办理,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要求做好来信、来电、来访人员的解释工作,确保其知情权。该院的微博和门户网站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微博和门户网站平台,南山区检察院及时公示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在法律框架内第一时间适度告知案件事实和办理进度,包括当事人相应的诉讼权利和救济途径,在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的同时,及时澄清谣言,有效化解了潜在的涉检舆情。

  现场直播的新探索

  2013年12月12日,深圳市检察院与深圳大学法学会、腾讯公司联合举办“互联网刑事法制高峰论坛”会议,南山区检察院受邀参与微博现场直播。其实,早在2011年该院就已经开始尝试微博直播了。

  2011年,该院办理一件涉嫌“醉驾”的案件。该案犯罪嫌疑人孔某于2011年5月13日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致两人轻伤并逃逸,孔某归案后已无法再检测当时的血液酒精含量,如何定罪量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达到依法公正、公开、公平处理案件的目的,该院领导决定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邀请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各自律师、侦查机关代表、人大代表、新闻记者等人参加会议。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该院决定对案件审查会进行微博直播。直播当天,该院的微博粉丝从30多万飚升到78万。

  之后,微博直播重大活动成为该院一项常态工作:

  2012年2月,该院第一次微博直播检察长接访活动;

  2012年4月26日,该院第一次微博直播保护知识产权专题活动。当时,深圳市检察院、南山区检察院、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联合举办“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三打两建’”系列活动,胡捷就高新企业如何防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问题作了专题发言,该院官微发布微博50余条,得到网友的高度评价;

  2012年6月,该院第一次微博直播了检察官进校园活动,取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编辑:杨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