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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头兵的追求
时间:2015-08-12  作者:周作学 王振武  新闻来源:当代检察官  【字号: | |
  百闻不如一见。你可能知道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是连续多年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如果去过会有更深的体会:官网和手机微信可随时预约办理业务,3分钟完成行贿查询报告,律师阅卷当天申请,当天完成。所有卷宗数字化,检察指挥管理平台可以随时调看看守所监仓实时画面,检察官可以远程网络出庭……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这样评价海珠区检察院:“海珠区检察院不愧是广东检察机关的一面旗帜,不愧是全国检察机关的排头兵。分别两次取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以及全国十佳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各条业务线的全国性荣誉,是很不容易的。”

  2014年12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深入海珠区院开展调研。在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马兴瑞、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等领导的陪同下,曹建明检察长一行先后参观了该院的检务公开大厅、案件管理中心、检察指挥管理中心、思想政治工作展示厅、纪检监察同步监督室。在检务公开大厅,曹建明检察长指出,深化检务公开,不仅要推进统一的检务公开大厅建设,而且要适应信息化要求,统筹加强新媒体建设,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检务服务。曹建明检察长对案件管理中心律师数字化阅卷室表示赞赏,认为当前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是律师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规范司法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检察机关要严格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转变司法理念和方式,从机制制度上保障律师合法执业权利,促进公正司法,更好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调研即将结束时,曹建明检察长说:“这次调研,非常高兴、非常振奋、非常感动,时间不长,看了检务公开大厅、检察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一路看,一路赞叹,检务公开非常扎实,而且便民、利民、亲民,印象十分深刻。走进大楼,每个楼道、每个房间,都是所有优秀干警用自己的要求、自己的语言来激励大家,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规范化建设也非常扎实。海珠区检察院不愧是广东检察机关的一面旗帜,不愧是全国检察机关的排头兵。” 

  当记者问到为何能连续多年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排头兵时,海珠区院蔡世葵检察长很有感触地说:“首先是一种自我超越,永争第一的精神。2006年后,海珠区院几乎获得了一个基层院能拿的所有的各类荣誉。在这样的基础上,如何发展,如何超越?我们认为,保持就是超越。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都在不断发展,要保持必须不断发展。同时,有良好的创新机制。创新是一个抓手,用创新保持发展。” 速度与效率

  速度与效率是海珠区检察院先进工作的直接体现。作为全国刑事速裁试点单位,海珠区院以危险驾驶案为突破口,实现由专人定期轮换办理,集中收案、提审、审查,严格办理期限,从案件受理到起诉不超过5个工作日,形成案件办理的规模效应。截至目前,海珠区院已对68件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案件类型由最初的危险驾驶案扩展到盗窃、妨害公务、伪造居民身份证、妨害信用卡管理、赌博、交通肇事等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所有案件。诉讼期限从审查起诉到法院判决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平均每件案件缩短诉讼期限近1个月,开庭效率提高3倍。

  有一个北京的律师来该院阅卷,考虑到卷宗的复杂,他预备了三天时间,结果阅卷当天十分钟就办好了,他非常满意,感慨其他地方还真没有这样的速度和效率,于是改签了机票,当天飞回北京了。海珠区院的速度来自哪里?原来该院建立律师接待“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确保案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权利及时、有效行使,制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一站式服务窗口操作规程》,将以往分散在各业务部门的律师接待、阅卷、会见等工作统一归口管理,为律师提供便捷服务。在互联网官方网站主页设置“网上案管”专栏,接受阅卷预约、特定案件会见申请、业务咨询。建设案管大厅,实行电子阅卷。利用高速扫描仪将全部纸质卷宗进行扫描,隐藏个人隐私信息并存入系统,既有利于保护案件当事人隐私又便于查阅。律师查阅案件的电子卷宗时,可通过打印或光盘刻录的方式复制电子卷宗。

  机制与创新

  创新被海珠区院检察长蔡世葵视为保持排头兵的抓手和力量源泉。该院每年年初,每个部门都要制定创新计划,与实际相结合,通过一年的实施,年终进行总结评比。有推广价值的,第二年继续跟踪深化。通过这个机制,海珠区院连续三年在广州市检察机关的创新评比中获得第一。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该院制定《关于全面加强阳光检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案件流程信息互联网查询平台、控告申诉举报服务平台、检务公开大厅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实现终结性法律文书、案件办理进度、重大典型案件等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检务电子展示室,依托LED屏幕集中展示案件办理实时数据、审查逮捕和刑事检控工作月分析、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季度分析、检察工作动态等情况。实行个案媒体通报制度,对有重大社会影响、处理上争议较大的案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有效推进柔性司法工作。为促进检察执法和谐,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联合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与陈卫东教授等专家学者组建柔性司法研究团队,共同开展检察机关柔性司法研究,并探索建立具体标准和制度规范,制定了《柔性司法暂行规定》,切实推动执法理念的更新和执法方式的转变。柔性司法是在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指导下开展,灵活运用沟通、引导、和解、帮助、宣教等多种手段,在执法办案中求真求善,实现三个效果统一。

  率先推进电子阅卷。2010年,率先建立律师数字化阅卷机制,充分保障律师查阅、复制、摘抄案卷材料权益,为其行使辩护权提供根本保障;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形成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开发数字平台,实现卷宗电子化,对诉讼案卷进行数字扫描,将案卷所有内容全部转化成电子文件。这种创新数字化阅卷模式,提高了公诉人办案效率,也给律师阅卷带来了便利。通过加大保密力度,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和保障了案件顺利诉讼。

  规范与监督

  为强化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海珠区院不断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力度,自2010年5月以来,坚持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办案工作区的侦查活动进行全程同步监督,督促干警理性文明办案,规范侦查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从人员、场地、设备上配齐要件,确保全程同步监督机制高效有序运行。在全院非自侦部门干警中选任特约纪检监察员,经过自我推荐或民主推荐、部门审核、党组会决定等程序,共选任10名身体素质好、纪律严明、责任心强的干警作为特约纪检监察员并建立人员库。监察部门根据监督工作需要,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人员库中调配特约纪检监察员,兼职协助监察部门实施对办案区讯(询)问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同步监督,有效解决了实施全程同步监督工作人力不足的问题,确保全程同步监督真正做到“一对一”进行。专门划拨一间20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同步监督审讯活动的场所,挂牌为“纪检监察同步监督室”,办案期间,除监督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严防、杜绝讯(询)问活动信息泄密等情况发生。高标准配备全程同步监督硬件、软件。建立全程同步监督数据系统,把监督基本信息、监督人员管理、监督档案查询等情况进行网上动态管理,对全程同步监督实行数字化控制。配备同步监督所需的电脑、耳机等设备共三套,每台电脑都安装有监控操作系统,可以对审讯区域的监控摄像作360度调整和伸缩收放,通过画面切换可同时对办案区的8个审讯室、1个询问室实施同步监督,既能满足办案高峰期同时对不同办案对象讯(询)问活动同步监督的需要,又避免了不同监督人员在同时实施同步监督过程中的相互干扰。推行全程同步监督机制以来,该院自侦部门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不降反升,2012年至2014年先后立案82件84人、80件95人、94件97人,没有出现干警不文明执法现象,并连续三年实现了职务犯罪侦查办案零投诉、零违纪、零安全事故,被广州市检察院评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十佳举措”。

  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对该院推行侦查活动全程同步监督机制、保障安全文明规范办案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这是基层检察院开展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创新做法,富有实效、富有说服力,应该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