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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流光溢彩2014
时间:2015-05-11  作者:田东 郭鸣华 李云图  新闻来源:当代检察官  【字号: | |

  2014年,广东喜报捷传。4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会上表彰了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获得者。广东检察机关共有1个集体和3名个人荣获全国“双先”称号。其中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王雄飞、张孟东、安一宁3名个人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另外,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等6个集体及8名个人荣立全国一等功。1115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的首届全国民行检察业务竞赛上,广东两名选手从来自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66名民行检察官中脱颖而出。广东省院民行处黄小雨荣获“首届全国民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广州市院民行处潘建明荣获“首届全国民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和综合业务知识笔试单项奖。这是广东检察机关一年来工作成绩的一个缩影。

  十八届四中全会风暖岭南 

  1028日上午,广东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贯彻大会精神,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为我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了新的路线图,是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121日至2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举措。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第一次召开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并第一次就此专门作出决定,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了宏伟蓝图。全省检察机关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推动检察事业新发展。检察机关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和全会提出的“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紧紧抓住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对法律忠诚这一灵魂,抓住提升法律专业精神和专业素养这一根基,抓住坚守廉洁这一底线,抓住基层检察队伍这一重点,统筹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广东启动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21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启动全省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深圳市检察院和全市所有基层检察院等成为全省首批试点单位。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还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解读了广东省检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并对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全省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检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作出全面动员部署。广东是中央确定的7个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之一。深圳市检察院和全市所有基层检察院,佛山市检察院和顺德区、南海区检察院,汕头市检察院和龙湖区、澄海区检察院,茂名市检察院和茂南区、高州市检察院成为全省首批试点单位。

  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20141218日至19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曹建明强调,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既是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方向和重点,坚定不移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严格规范司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曹建明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专门对“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出重要部署,不仅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也对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最高检党组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开公正而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推向深入。 

   反贪工作:力拔山,气盖世

  2014年,广东检察机关作为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法定职责的承担者和廉政建设的中坚力量,忠实履行职责,保持反腐肃贪的凌厉攻势和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整治,特别是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净化了执法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2014111月,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662587人,同比去年,立案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12.5%14.1%。同时,加强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共立案侦查行贿案件625712人,同比分别上升22.3%23.8%。先后依法查办了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谢鹏飞等一批在社会上具有重大影响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大力开展追逃追赃特别是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截至11月底,全省追捕、劝返在逃人员64人,其中潜逃境外人员6人。多年来,广东检察机关早已摸清外逃贪官的路线图:用权谋利—聚敛财产—家属先行—转移资产—准备护照—择机出逃—谋取外国身份。为了出逃,他们或持公务护照以因公考察名义出国并逾期滞留不归;或持因私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出境,以旅游、探亲等借口逃往国(境)外;或用虚假身份办理真实的因私护照或港澳通行证逃往国(境)外;或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护照或港澳通行证蒙混逃往国(境)外;或通过偷渡等方式逃往国(境)外。经过多年的较量,广东检察机关已经形成一套有效的追捕外逃贪官的有效办法。在开平中行原行长余振东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的境外追逃中,便运用了跨国追诉合作的措施。

  广东省检察院对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加强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进行部署要求,重点查办了一批在项目审批、工程和设备招投标、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等环节中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广东151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对此仅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就达190亿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总量大,覆盖面广,涉及到的部门多、行业多。在规划编制、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等各环节极易诱发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如广东检察机关查办的湛江农机补贴系列案中,该市7个县区、12名农机部门领导伙同7名不法人员,骗取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农机补贴3300多万元,致使许多农民享受不了强农惠农政策。

  1224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会议,郑红检察长出席会议指出,对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同时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贪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提升反贪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保持较大办案规模,突出办案重点,尤其是查办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以及资金管理、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权、执法司法权、人事权等方面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创新侦查方法,增强侦查能力。 

  反渎工作:正义之师             

  广东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高检院部署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及省院结合广东实际部署的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反渎职侵权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认真落实高检院统一部署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出击寻找案源,通过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从单查个案向“系统查,查系统”转变。各地重点查办“三农”、教育、就业、住房、水利、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渎职侵权犯罪。如先后查办了深圳市房地产权交易领域职务犯罪系列案件25人、骗取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专项补贴职务犯罪系列案件24人、骗取农机购置补贴职务犯罪系列案件23人。

  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成功立查一批有影响的国家工作人员危害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指挥查办了西江盗采河砂特大系列案件背后的省国土厅副厅长(原省水利厅副厅长)吕英明等40人渎职、受贿系列案,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执法领域窝串案13人,广宁县环保局长欧阳杰、副局长彭广华滥用职权造成漫水河重度污染案,珠海、中山、梅州等地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了破坏林业改造,截留贪占林木种植款和违法占用农用地等系列案件,韶关、清远、江门等地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了严重破坏矿产资源等系列案件,有力保障了省委维护生态环境有关政策实施,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全力查处涉毒涉黄违法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助推省扫毒扫黄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院反渎局牵头,统一组织指挥汕尾、中山、珠海等市精干力量,在汕尾、惠州等地区组织开展查办涉毒犯罪“保护伞”专项行动,截至10月,共立查涉毒犯罪“保护伞”案件5058人,其中公安民警33人。省院反渎局对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马伟灵(副厅级)(原汕尾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对汕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宇铿(原陆丰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分别以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犯罪立案侦查。今年2月,在省院指挥指导下,东莞市院反渎局全力配合扫黄专项行动,加大力度严肃查处涉黄违法犯罪背后的“保护伞”,立查610人。   

  公诉工作:驱散黑暗

  2014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提高办案质量为中心,以规范化建设和公诉人建设为重点,切实强化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着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着力解决刑诉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公诉工作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增创发展新优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积极参加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充分发挥指控犯罪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办理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舆论广泛关注的重大案件。如广州市院成功办理了全国打黑办重点督办的被告人胡伟星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过公诉人庭前细致的准备及53天的庭审,法院一审认定胡伟星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开设赌场罪、妨害作证罪、非法持有弹药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29名被告人也被判有罪;省院公诉一处加强对“雷霆扫毒”系列案件的跟踪指导,在证据收集、证据使用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同时为解决当地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省院公诉部门将从全省范围内调派办理业务骨干赴汕尾支援办案。

  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经济安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着力服务保障民生和营造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重点打击走私犯罪、金融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如省院公诉一处指导办理的高检院朱孝清副检察长督办的涉案金额近5个亿的郑小平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40多个亿的819系列动物皮毛走私案。

  由省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孙忠受贿一案,是近年来广东省对量刑不当的职务犯罪终审案件提起抗诉、并获得改判的一个罕有的成功案例。该案被告人孙忠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二审被改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经省院抗诉后最终改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六万元。该案的抗诉成功,对提高检察机关的量刑监督水平,提振监督信心,遏制职务犯罪轻刑化问题,统一对职务犯罪案件自首成立条件的认定,有着高度的示范效果和积极的现实意义。

  侦查监督工作:利剑出鞘  

  今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侦监部门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职责,强化两项监督,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广东省各级检察机关因地制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运用“两法衔接”机制召开联席会议,推动与公安、国土、环保、水利、农业、林业、食药监等部门联合会签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认真走访行政执法机关,加强督导检查,6月,省院针对专项监督活动开展3个月来发现的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监督活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专项监督活动纵深、务实发展,避免专项监督活动走过场。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发挥省、市、县(区、市)三级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效能。如广州推动林业部门规范录入信息,督促补充录入2013年以来直接立案侦查案件84件,发现渎职犯罪线索3条并已立案侦查11人,该案遭受损害的生态公益保护林达400多亩;深圳通过核查平台备案信息发现该市统信电路电子有限公司排放的重金属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三倍以上,随即督促公安机关立案并继续跟进引导侦查,该案最终以污染环境罪作出了全案批准逮捕决定。 

  控告检察工作:全心为民护和谐

  广东省院按照最高检、省委的部署,坚持以加强监督制约、加强权利救济、加强矛盾化解为总要求,着力排查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认真履行修改后的两大诉讼法赋予控告检察部门的新职能、新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贯彻落实今年实施的《广东省信访条例》,推进控告举报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省院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分别在2013年最高检召开的涉检进京访案件督办会、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培训班等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得到最高检的充分肯定。全省44个检察院荣获新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称号。珠海市院控告检察科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务员集体。

  2013年开始,受修改后的两大诉讼法实施的影响,检察机关受理的信访量特别是省院受理的信访量呈现大幅上涨态势。面对信访量大、缠访闹访多的严峻形势,全省控告举报检察部门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办信接访、审查受理、答复反馈等日常执法办案工作的全过程,彻底排查矛盾隐患,加大化解力度,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圆满完成了重大敏感时期的各项信访维稳任务。  

  民行检察工作:和谐护卫者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维护实体裁判公正、保障诉讼程序正义、推动执行活动规范有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发挥好民行检察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导与保障作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省检察院把民行检察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院检察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民行检察工作,检委会召开了关于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两次民事检察专题学习会,切实加强对民行检察工作的研究和部署。省检察院立足民行检察职能,找准服务大局的重点和切入点。如省检察院办理的柴国生股权转让纠纷案,法院对李正辉从事竞业禁止行为应支付的违约金进行下调属适用法律错误,省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将违约金由1025万元恢复至1929万元,该案单笔违约金数额巨大,在灯具行业尤其是在上市的灯具公司间产生了巨大影响,通过惩戒失信行为促进国家灯具行业在诚信的环境中健康发展。汕头澄海区院在办理裁判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基本农田水质污染严重的问题,立案调查后分别向当地水务局、农业局、环保局和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并向当地党委报告监督情况,澄海区委书记和区长均对检察院的调研报告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整改落实。惠州博罗县院、潮州湘桥区院均以督促履职的方式,监督环保、水利部门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加强监管并以民事诉讼方式追究民事责任、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案管工作:全国领先 

  地处广东改革前沿阵地的广东检察机关,改革创新的精神从来都是领先一步。20144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表彰上,广东省院案件管理处荣获 “集体一等功”称号。作为全国检察机关案管改革先行先试的“试验田”,广东省院案管处探索的案件集中管理模式,为全省案管改革趟出了一条新路,更为全国案管改革做出了良好的示范。20141219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安排在广东举行

  案管部门紧扣职能定位,把好案件的“进口关”和“出口关”,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实行严格的受案、送案审查,促进了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并通过落实自动分案机制,切实避免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出现,有效规范执法办案行为。2008年开始广东检检察机关启动案管机制改革至今,全省22个市级分院及所属基层院全部成立案件管理机构,建立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和三级案管平台。这项改革也是继在全国率先成立举报中心、反贪污贿赂局之后,广东检察机关第三个领先全国的重大系统性改革,最高检察院评价广东案管是全国的实践基地、宣传基地、培训基地。按照最高检察院要求,自930日全面实行互联网生效法律文书公开和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全省公开法律文书11062份,居全国首位。同时,受理当事人及律师共2767()申请办理网上查询、辩护与代理业务(包括异地申请会见、阅卷等),办结2035件,均位居全国首位。    

  职务预防:润物细无声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立足检察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创新预防举措,增强预防实效,各项工作健康深入发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经济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集中力量深入开展重点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省院下发了《关于对10个重点项目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对虎门二桥建设项目专项预防、住房公积金专项预防工作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预防等10个重点项目(专题)进行挂牌督办。省院与省交通集团联合在虎门二桥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双方已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了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各地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结合实际,纷纷选取涉及民生的住房保障、征地拆迁、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农田水利、高速公路、铁路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业主、承建方等签订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意见、实施方案,制定相关的预防措施,积极打造廉洁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珠海市院聘请市发改局、公路局、住建局、农渔水务局和交通集团的5名工程建设领域的专家为重大工程项目预防咨询专家,借助他们解决预防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的问题,为深入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项目专项预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深圳宝安区院与区住建局共同签署了《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廉洁高效共建活动方案》,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工程建设领域“联防联控”的监管体系、廉政预防监控体系、列席工程会议体系、廉政宣传教育、推行在建工程标准化管理、开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工地开放日”及学习交流等活动,做好对六个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廉政风险防范,努力打造廉洁工程、平安工程、放心工程。  

  教育培训工作:动力源泉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部门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和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提升检察教育培训的科学化、规范化为目标,坚持重点工作重点抓,扎实有效地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认真组织新录用人员、初任检察官资格、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正规化培训,科学计划各类培训班次,对受训对象、受训时间、课程设置、培训考核、教学质量评估等作了系统规范。省院与省纪委联合举办了职务犯罪案件跨国(境)追逃追赃及防逃工作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获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的肯定和表扬。多家媒体广泛宣传和报道。完成了广东检察教育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26日开通使用进入试运行阶段,目前已实现省院教育培训信息发布、各类培训班组织流程、各级检察人员学分登记等的信息化管理。继续开展“检察教育基层行巡回培训”和“青年检察官岗位实务培训”活动。完成第三、四期64人的“青年检察官岗位实务培训活动”。组织讲师团老师赴梅州、惠州、湛江、茂名、肇庆、潮州六市举办了9场讲座。与侦监一处联合举办粤东、粤西、粤北片区巡回培训,共组织9场讲座3场业务研讨会。  

  其他工作:亮点频出光彩夺目

  2014的精彩成绩跟队伍建设也密不可分。在队伍建设方面,2014年广东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进人员培训、领导干部任职培训、检察官晋级培训,实现检察人员非经培训不能上岗、不能任职、不能晋级,以提高检察机关的业务能力和办案能力。广东检察机关培养了一批检察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

  2014年,省院机关办公室、检委办、宣传工作、技术部门、监所检察、刑事申诉、司法协助、法律政策研究、纪检监察、检察官学院、计财装备、法警总队、保障中心等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同样光彩夺目。

  精彩2015已经启程,在新的一年里,广东检察将继续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