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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中的坚守 ——记阳春市检察院监所监察科科长刘拥军
时间:2014-06-17  作者:金吉 刘星  新闻来源:当代检察官  【字号: | |

  每当走到单位门口,他都会不经意地抬头看一眼那庄严的国徽,神圣让他感到肩上的天平虽然沉重,却不容倾斜。自1985年进入检察机关以来,他用激情和责任点燃检察岁月,矢志不渝地守护着公平正义。他,就是阳春市检察院监所监察科科长刘拥军。2014年,刘拥军因工作出色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

   

  监所检察,在不少人眼中无疑是一项艰苦、平淡和难于创新的工作。然而,阳春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刘拥军在2003年调岗时,却坚定地选择了监所检察这个岗位,一干就是十一年。凭着他的爱岗敬业、踏实肯干、肯想办法,监所工作一年比一年见成效、有起色,人们这才发现,原来监所工作也能大有作为,“贫瘠的土地”也能勃发生机。

   

  用心做事

  监所检察部门素有“小检察院”之称,是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中监督职能最全、监督范围最广的一个部门,而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是其特有的职能,因为刘拥军在该项工作中的“较真”、“不依不饶”,尤其是他在监督工作中的敏锐性和洞察力,被他的同事们称为有一双“火眼金睛”。“执法者要通过执法行为,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刘拥军说。一次,看守所对一批服刑人员提出减刑意见。拿到相关材料后,刘拥军一一审查,发现其中有不具备减刑条件的,毫不含糊地填写了“不同意”意见。有人劝他“别太较真儿了”,刘拥军当即回答说:“这是工作,哪能违背原则。”查处和预防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是监所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刘拥军带领全科干警以监管场所为重点,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预防工作,促进了阳春市看守所实现多年职务犯罪零发案。就这样,派驻十一年,每年驻所近250天,刘拥军坚持每天深入监区。为真实、全面反映监管场所的执法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他每天都选择在下班时间填写工作日志和各类登记表,因此总要推迟半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才能下班。近年来,他切实加强对阳春市看守所在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重要执法活动的监督,近两年纠正该所不当提请减刑11人次。2012年,阳春市看守所被评为“全省公安监管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成为粤西地区唯一获得该荣誉的监所。

    2008年,刘拥军又多了一个“担子”,负责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从家到检察院,从检察院到看守所,再从看守所到镇村,刘拥军在这条路线上,又整整跑了六年。目前,阳春市社区矫正对象在400人左右,约占阳江市一半。2012年,刘拥军在阳春市某镇考察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严某因吸毒被强制戒毒二年,其行为已违反社区矫正有关规定,达到了收监的条件。在刘拥军的建议下,严某被依法进行收监。近年来,刘拥军依法建议对违规违法社区矫正对象予以收监执行5人。

   

  用情送暖

  真诚的帮教让渴望走出高墙却又对墙外的一切充满恐惧的在押人员品尝到一份温暖,让他们在温暖和美好中重拾信心,以崭新的自我走出高墙,走进生活。或许很多人对在押人员都抱有异样的眼神,可在刘拥军眼里,他们有的只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误入歧途,有的只是因为一时冲动而酿成罪错,有的只是因为一时的贪念而断送前程……他们都有可塑和改造的机会。

   于是,刘拥军经常通过约谈的形式找在押人员谈心,从心理上鼓励他们树立重新生活、重新做人的勇气。同时,他还尽量帮助他们寻找谋生的门路。很多在押人员因为不熟悉法律而感到前途渺茫,为此,他们经常约见刘拥军,请求其为他们解答法律问题。刘拥军在回答他们法律问题的同时,还尽力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以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让他们感到人生还有希望。十一年里,究竟帮助过多少在押人员,为他们跑了多少里路程,连他自己也说不清。很多在押人员都反映:“通过约见刘检察官,把自己心中的困惑全说出来,感觉压力小了很多。”监所工作的十一年,刘拥军找在押人员谈话300多人次,促进阳春市看守所连续19年安全无事故。

   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出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是,必须要有着坚定的信念。刘拥军就是这样,在平凡中坚守,坚守那一份对检察、对监所工作的赤诚和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