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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 引领法治前行
时间:2014-05-30  作者:施梅妹  新闻来源:当代检察官  【字号: | |
  什么是信仰?信仰是人在不断反思自我与客观世界相互关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稳定的价值观念和行动准则。信仰是能给予人世俗生活以外的灵魂归属感或精神栖息家园。信仰作为人的精神支柱和道德选择座标,浸润着信仰者个人的强烈情感和自愿为之献身的信任与尊崇。

  尼采曾经把信仰视为人类生存的条件之一,而费洛姆直截了当地问:“没有信仰,人能生活吗?”他的答案是:“人与其说有信仰,不如说在信仰中生活。”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J.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对于法治而言,法治信仰乃其不可或缺的精神条件。把这句话延伸一下就是:法治的精神意蕴在于信仰,一种宗教般虔诚而真挚的对法的信仰。卢梭曾说:“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写在书本里,而是铭刻在每个公民的内心里。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中提出“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凸显了法治信仰在依法治国新阶段中的重要作用,无疑极具时代特色和现实意义。

  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法治建设也是如此。没有精神的法治,犹如没有灵魂的人体,再刚性的法条也难免沦为摆设。法治信仰便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党的十八大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大要素,就是要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化为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大动力。

  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法治建设。检察干警是普通的法律从业者但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分子,肩负着推动国家法治进程的神圣职责。美著名法学家约翰..赞恩在《法律的故事》中写道:“法律的命运掌握在法律从业者手中,他们理应承担比社会普通公众更高的法律信仰责任和道德责任。”人的法治信仰责任感是一切法律的基础,”法律作为对道德本性提高的一种反映,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理性体系。检察干警只有信仰法治,才能虚心诚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脚踏实地地推动法治;才能够真正承担起法律守护者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