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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 阳光雨露
时间:2014-04-08  作者:马龙 李山  新闻来源:当代检察官  【字号: | |

 

   采访对象:周娟华,第十三届湛江市人大代表,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作为司法工作者,周娟华相对于其他人大代表来说,对检察工作更为了解。周娟华说,检察机关给她留下非常好的形象。她在赤坎区人民法院原来负责民事工作,现在在立案庭,与检察机关接触比较多,检察机关的起诉材料与立案前的准备工作质量非常高。接收检察建议比较多,从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对当事人申诉认真对待,认真负责,调查详细。对案件调查是最辛苦最困难的,因为调查有一定的阻力。但是检察机关送来的材料非常完整详细,这些离不开检察机关大量的工作付出。周娟华指出,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对法院工作有促进,互相学习,互相进步。新民事诉讼法也加强了民事案件监督的力度,对审判工作是一个有益的促进,因为检察院和法院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做好司法工作,对法律负责。两院只是因为分工不同,职责不同,有各自的特点。

   

       职务犯罪预防普洒阳光雨露

  公平正义如同阳光雨露,让百花灿烂绽放。周娟华指出,广东各级检察机关非常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如同普洒阳光雨露。她从媒体上了解到,广东省检察院曾召开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会议主题为“以检察预防推动行业预防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邀请了省教育厅、民政厅、环保厅、水利厅等十八家省级单位及企业、高校的分管业务工作领导和纪检组组长参加,共同研究探讨如何有效推动行业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周娟华指出,湛江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绩突出。该院惩防并举,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关口前移,在宝钢湛江钢铁项目主体工程、海东新区岸线和海滩涂综合治理工程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推动责任单位落实防控措施,防止“工程上马、干部落马”。通过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为企业提供查询服务,促进湛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实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专门向湛江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加强对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和预防对策研究,为党委、人大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湛江市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督促、规范等作用,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该院通过创新预防宣传内容和载体,开展警示教育。扎实开展社会化预防,组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党校、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巡回宣讲,为三万多名干部群众传授了法律知识。通过基层检察院派驻镇街检察室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该院与湛江市教育局携手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模拟法庭进校园”、“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增强中小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长效机制。湛江市检察机关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健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监督基层组织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帮教工作。

 

     “阳光检务”顺应时代要求

       周娟华指出,广东检察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阳光检务”是广东检察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优化,契合了倡导法治的时代潮流。周娟华了解到广东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该项工作。“阳光检务”开启了一种理念,检察权必须在阳光下运行,检察机关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履行职责并接受监督,以更加阳光、包容、开放的心态,接受公众监督,以检务的公开推动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具体到湛江市,周娟华认为湛江市检察院经常举办人大代表座谈会,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和反馈,效果很好。通过这些活动,她了解到,湛江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通过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和预防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新一轮扶贫开发中的职务犯罪。如遂溪县检察院立案查办遂城镇内塘村委会下属经济合作社10名“村官”挪用公款案,为当地600多名农民追回被挪用的征地补偿款2500万元。周娟华认为,“阳光检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