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电子刊物>>《当代检察官》>>2014年第2期
守望者的灿烂天空
时间:2014-02-24  作者:  新闻来源:当代检察官  【字号: | |

  ——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侧记

  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是守望公平正义的一道重要闸门。2013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侦监部门紧紧围绕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不断提高审查逮捕质量,稳步增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力度和实效,多项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为广东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得到了高检院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科技之翼:“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科技为侦查监督工作的腾飞插上了翅膀。2013年以来,广东省院按照“顶层设计、整体推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思路,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4月,广东省院统一了全省检察机关“两法衔接”的平台软件和技术标准。广东省委先后两次召开“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胡春华书记亲自签发的《关于加强广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转发,2013819日召开了广东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落实“两办”意见进行了全面部署;10月完成省直平台搭建工作并举办省直成员单位平台应用培训班。1224日,广东省院举行全省“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启动仪式,全省三级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开通运行,高检院侦监厅万春厅长、广东省委政法委陈文敏专职副书记、省院郑红检察长出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此举标志着广东省“两法衔接”工作迈入全面信息化阶段,广东成为全国第四个在全省范围内建成平台的省份。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9个地级市建成并运行市、县(区、市)两级“两法衔接”平台。广东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进展得到高检院朱孝清副检察长及侦监厅的高度评价,朱孝清副检察长批示侦监厅推广广东的经验。目前,已建成省、市、县三级平台,其中市、县两级联网,省平台未与下级联网。计划争取20146月底前完成全省三级联网。广东各地在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中亮点纷呈:深圳市院与监察局联合制定《关于“两法衔接”中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建立联动监督机制的规定》,着力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刚性监督机制建设。佛山南海区院利用“两法衔接”的备案制度提前介入,联同行政执法人员、公安干警一举捣毁一制造假烟窝点,批捕犯罪嫌疑人18名,涉案金额1240多万元。

  加速之翼:贯彻新刑诉法

  纲举目张,有了清晰的目标,就有效率和速度。2013年是修改后刑诉法实施的第一年,广东检察机关将贯彻落实新法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这根主线开展工作。为正确实施新刑诉法,广东省院侦监一处2013年初由处领导带队分片到全省22个市(分)院开展调研摸清情况,并选择薄弱环节确定7个市(分)院侦监部门作为重点推进单位,以点带面推进非法证据排除、社会危险性证明、羁押必要性审查、轻罪逮捕必要性审查等各项新规定的落实,并认真做好经验总结推广、成果转化工作。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中山、湛江、肇庆、揭阳、云浮等地,认真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规定,坚持每案必审。云浮切实做好省院部署的听取律师意见及询问诉讼参与人意见的重点推进工作,与公安、司法局会签下发了《捕前听取律师意见及询问诉讼参与人制度》以指导全市。广铁两级检察院克服铁路管辖点多线长、犯罪嫌疑人多异地羁押的困难,通过合理调配办案力量、加班加点,在审查逮捕期限内坚持完成提审任务。东莞一区院对于犯罪嫌疑人作有罪供述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远程视频提审,大大提高审讯效率。2013年以来,共安排视频审讯120次,提讯犯罪嫌疑人480人次。深圳市院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就共同建立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积极协调,分别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捕案件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证据取证指引》,为社会危险性证明提供了实践操作指引。江门江海区院等探索建立“特邀代理人”制度,落实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适代理人到场制度,《南方日报》等媒体给予报道。广州萝岗区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赵文故意伤害案,捕后经审查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遂向公安机关发出改变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随后,该案得到《检察日报》的正面宣传报道  

  冠军之翼:赛训结合强化能力和队伍建设

  冠军是智慧与汗水铸就的荣誉。广东检察机关侦监部门以全面贯彻修改后刑诉法为契机,通过开展业务竞赛、案件及法律文书评比、培训授课、学术论坛等各种形式,着力提高岗位技能和能力素质。在201311月举行的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广东选手以三项第一喜获桂冠,深圳宝安区院黎黎以笔试第一、面试第一、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斩获桂冠,荣获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广州天河区院黄海锋荣获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提名”第一名,并获得“优秀汇报与问答奖”单项奖。这一成绩开创了广东侦监业务竞赛的先河,也创造了全省检察机关同类业务竞赛的最好成绩。

  201310月,高检院侦监厅指定广东省院、清远市院承办了全国检察机关金融证券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院和广东省部分市院侦监部门的负责人以及业务骨干共140余人参加了培训,既丰富了广东省举办全国性培训班的经验,也进一步提高了广东省侦监干警办理金融证券犯罪案件的业务能力。各地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岗位练兵形式,如广州市院建立了案件剖析制度,实行“每月一案剖析”,组织全处干警剖析近期疑难复杂案例或国家赔偿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启示和警示作用。东莞市院侦监科组队赴韶关交流授课,分享交流了审查逮捕意见书制作方法和“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成功经验,取长补短,相互促进。佛山市院创新性地推行区院轮流自主授课、全市集体参加学习的培训方式,已开展的三期侦监业务培训广受全市干警好评。 

  提升之翼:业务指导特殊约谈机制

  高屋建瓴助飞翔。2013年以来广东省院侦监一处对全省侦查监督业务主要数据加强动态监控、对比分析、趋势研判:首先以季度通报的形式,对全省22个地市逮捕案件处理情况进行统计、比较和分析,通过直观的数据比率、与本地区的纵比、与其他地区乃至全国的横比,一目了然地反映各地案件质量情况,并要求各市分院的主管副检察长直接阅批。各地也统一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确保及时上报下传。其次是创新性地实行侦查监督工作特殊约谈机制。针对2012年部分地市存在捕后无罪、捕后撤案、立案监督质量、附条件逮捕适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省院于去年8月组织进行了一次专项评查座谈会,对五个地市的分管副检察长、侦查监督负责人进行特殊约谈,欧名宇副检察长出席会议,通过点对点评查、面对面沟通,上下合力推动突出问题解决,达到较好效果。上述举措为各地敲醒了案件质量的警钟,引导树立正确的逮捕观;增强了市级院对下指导的意识,形成对逮捕案件质量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合力;也为各地有针对性地提升逮捕案件质量找准切入口,提供了方向性指引。如某市院监控发现一季度市院不捕率明显上升的情况,仔细查找原因,要求公安机关等单位正确把握提请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的标准,加强社会危险性的审查把关,使该市院不捕率明显下降,捕后撤案数同比明显减少,捕后判轻刑人数、捕后判轻刑率同比下降。在全国“四侦会”上,广东省院被推荐作了提升逮捕案件质量长效机制的经验介绍。   

  腾飞之翼:专项行动护和谐

  2013年广东省院侦监部门积极参与平安创建、综治维稳等工作,一如既往地开展反假币、反走私、扫黄打非和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二十余个专项行动,重点积极投入和开展了以下专项行动:一是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农资产品和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等四个重点领域“三打”专项工作。广东各级侦监部门着力惩处四个重点领域的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如东莞二区院联合省内最大的农产品贸易市场创建了全省检察机关首个食品安全法律服务站,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领域犯罪。佛山三水区院批捕了李某明、李某强等19人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现场扣押的病死猪肉达40余万吨,涉案金额达400万元。二是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雷霆扫毒专项整治行动。惠州市院依法从快批捕了犯罪嫌疑人何某锋等3宗共60人特大制贩毒案,该市院制定了《办理毒品案件“绿色通道”的意见》,还与公安局和法院联签了《关于办理毒品案件的工作指引》和《关于办理毒品案件中毒品含量鉴定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确保毒品犯罪案件的正确处理。汕尾市院先后派出一名主管副检察长、一名专职检委委员及侦监科科长常驻陆丰,参与督导陆丰市毒品犯罪问题的重点整治工作,办理了“10·22”范某某等人特大制造毒品案件,涉案毒品冰毒16.4千克、冰毒半成品32.43千克。东莞成功办理了塘厦镇“制毒工厂”廖某明等13人涉毒案,涉案“冰毒”高达58千克。中山依法从快批捕了高某能等2人涉嫌贩卖毒品案,涉案“冰毒”高达30千克。三是重点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自高检院部署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全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组织,突出重点,走访排查,宣传发动,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清远、佛山等地针对“镉大米”事件及时走访行政执法机关,引导做好案件备案和提前介入工作。深圳在专项行动中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60件,督促其立案17件,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8份,得到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简报的专题报道。

  回顾过去,鲜花满路;展望未来,锦程铺开。广东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将在新的一年里马不停蹄,继续走在全国侦监工作前列,创造出傲人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