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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致审查监督立案 证据虽灭法网难逃
时间:2015-03-13  作者:钟荐轩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现线索,及时监督公安机关对涉嫌妨害作证、帮助毁灭证据的梁某洪、关某远、梁某坤、梁某文等四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以涉嫌妨害作证罪、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对上述四人批准逮捕,有力打击和震慑此类毁灭肇事证据企图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

  2014年11月22日,罗某(另案处理)、梁某洪驾驶各自机动车先后撞击贾某致其死亡,两人所驾驶的肇事车辆被中山公安交警部门扣押于港口扣车场。为逃避法律追究,梁某洪付给关某远人民币500元,教唆关某远想办法擦拭肇事车辆上的血迹。随后,关某远伙同梁某坤、梁某文潜入扣车场祛除肇事车辆的血迹。由于梁某洪等四人毁灭交通肇事案件的重要证据,导致公安机关无法对肇事车辆准确勘验检查,直接干扰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严重妨害司法活动。

  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在审查罗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时,发现公安交警部门无法如期出具肇事责任认定文书,经调查核实,系因梁某洪指使他人擦拭肇事车辆血迹所致,其行为影响侦查机关对案件事实的定性,已涉嫌犯罪。遂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公安机关对梁某洪等4人立案侦查,并指派业务骨干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为案件顺利办理打下坚实基础。案件移送审查批准逮捕后,该院认真审阅案件材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梁某洪等4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