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涉嫌强奸、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的珠海市小林镇居民徐辉,今年9月经法院再审改判无罪。12月24日,广东省高级法院赔偿办将《国家赔偿决定书》交给徐辉,并当面赔礼道歉。徐辉得到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57万余元。
(编辑: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