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郁闷,加上酒精“壮胆”,一名男子放火焚烧自家房屋,大火蔓延导致邻居的房子也被烧毁。由增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放火案,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两年半。
2013年12月24日20时许,在增城市荔城街,一位老婆婆站在马路中间,指着她身旁的年轻男子骂:“自己的房子也烧,没天收。”在她背后,是一栋正在起火的居民楼。男子对着着火的房子挥舞着双手喊:“现在你开心啦,满意没?”
老婆婆是这名举止怪异男子的外婆,男子经司法鉴定,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
放火男子吴某毅自幼父母离异,由外婆照顾长大,2012年吸毒成瘾被送强制戒毒二年,在此期间其妻子提出离婚。纵火当晚,他喝了四两白酒后,有了六七分醉意,加上一直以来生活诸多不顺、情绪压抑,于是用打火机点燃棉被焚烧自家房屋。后火势蔓延,殃及隔壁的房子,导致其外婆、叔婆居住的房子及屋内物品也被烧毁。
近日,广州增城检察院对吴某毅提起公诉,法院因其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判其有期徒刑两年半。
拍案:检方提醒,酒后犯罪不能免除刑罚,醉酒也不能逃避责任。
(编辑:邢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