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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克服“四风”八项公开承诺
时间:2013-08-29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中共广东省检察院党组全体同志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向社会公开承诺:

  1.坚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检令畅通。

  2.坚决履行检察职责。忠于宪法法律,依法行使检察权,保障诉讼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3.坚决践行执法为民。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依法办理人民群众诉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改进执法作风,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杜绝特权思想、霸道作风。

  4坚决改进学风会风文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精简文件会议简报,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不提脱离实际的目标、思路、指标,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考核、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5. 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作出重大决策时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增强决策科学性。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不凭关系、感情选人用人,不封官许愿。

  6.坚决自觉接受监督。深入推进阳光检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各环节全面向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7.坚决做到廉洁从检。严格遵守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不违规干预执法办案或以案谋私,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会员卡、贵重物品,不违反规定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利用职权为子女亲属谋取利益,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

  8.坚决厉行勤俭节约。认真遵守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规定,不超编制、超标准配置公务车辆,不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办事节俭不讲排场、不铺张浪费,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严格执行出国、出境的规定。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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