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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强调: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
时间:2013-08-20  作者:王治国 徐日丹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字号: | |

  8月19日,高检院党组中心组(扩大)围绕“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专题进行集体互动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主持集体学习时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政法部门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精神,始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紧紧围绕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各项工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职业特点,进一步找准并解决“四风”特别是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中央督导组组长张维庆出席集中学习会。

  今天的集中学习采取专家讲授与互动交流学习体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在专题讲授中,阐述了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极端重要性,讲解了检察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法律依据,重点讲授了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必须重视解决的重大问题,并对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专门工作、提高检察人员群众工作能力提出了建议。高检院副检察长孙谦、柯汉民,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高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连福等同志就相关问题向樊崇义提问请教,并谈了自己的体会和看法。

  在认真听取了专题讲授和互动交流后,曹建明作了讲话。他说,7月初以来,在中央督导组的指导下,高检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目前已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这是教育实践活动能否真正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政法部门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精神,更加重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好表率,更加深入查摆和解决突出问题,更加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更加注重制度机制建设,更加突出检察实践特色。

  曹建明强调,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方法,也是活动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高检院各部门“一把手”,要以普通党员干部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学习理论、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推进制度建设,切实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特别是要沉下身子、走出机关,放下架子,虚心听取下级、基层和党员、群众的意见,认真查摆个人及分管或所属部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症结和原因,抓好整改落实,为机关党员干部当好标杆、作好示范。

  曹建明指出,查找、剖析和解决问题,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查摆和整改突出问题方面应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既要对照中央要求认真查找“四风”方面的普遍性问题,更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职业特点查找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既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又要突出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既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在解决执法痼疾上见到明显成效,又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解决执法作风上的不良苗头。

  曹建明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效武器。要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既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触及问题实质、挖到思想深处,又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善意指出不足、真诚帮助提高。要坚持开门搞活动,继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特别是要注意发现、清醒认识我们自我评价与群众评价、社会评价之间的差距,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

  曹建明指出,制度机制最可靠最有效,取得制度成果十分重要。在加强思想教育、整改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要坚持举一反三、着眼长远,抓紧建立健全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联系实际才能取得实效,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成效检验活动成果。

  张维庆代表中央督导组对高检院前一阶段教育实践活动表示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高检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厅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集体学习。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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