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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督导组前往肇庆督导
时间:2018-05-11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5月9日下午,广东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督导组组长、检委会副厅级专职委员、检委办主任朱华带领侦查监督二处副处长骆惠慧等一行前往肇庆市检察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召开工作座谈会。肇庆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宋伟,检委会专职委员肖建华、高兰芳,高要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李立,肇庆市、高要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负责同志,肇庆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全体干警共21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宋伟主持。

 

      会上,宋伟、李立分别汇报了肇庆市、高要区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随后,督导组和与会的相关负责同志就专项斗争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座谈,并现场认真查看了市、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最后,朱华作了总结。他对肇庆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肇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成效,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高度重视;二是行动迅速;三是重点突出;四是成效明显。同时,就全面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几点要求: 

1、进一步加强发动宣传,结合地方情况,针对重点地区,实现到镇到村宣传。

2、总结过往工作的经验做法,以依法为前提,依照程序法办事,提高办案效率,做到准确、规范、有效打击,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3、要加强诉讼监督,加强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保证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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