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建设和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筑牢群众识毒拒毒防线,2月27日,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清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在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区禾云镇沙河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和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刘祥福检察长高度重视,带领本院及清新区院控申、侦监、公诉、未检、刑执、民行等部门的业务骨干深入沙河村开展宣传。



宣传活动当天正好是沙河村的圩日,活动现场聚集了不少村民群众,检察机关通过现场展示扫黑除恶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热心解答咨询、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向村民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和范围、法律政策界线、举报电话,教育村民遵守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


同时,清远市检察院及清新区检察院领导带领检察机关控申、侦监、公诉、未检、刑执、民行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前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的清新公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检察机关通过现场展示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热心解答咨询、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和禁毒的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和范围、法律政策界线,分析毒品的社会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毒行为。



本次清远市检察院、清新区检察院深入农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8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80余人次,并向社会公布公检法司部门的举报电话,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宣传效果。

全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毒品犯罪工作中,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勇于担当,敢于亮剑,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工作作为推进平安清远、法治清远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保障清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