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维科,和平县人民检察院一名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6年的基层检察官,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工作务实,作风优良,多次被评为先进、优秀个人和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嘉奖,其中2013、2017年被河源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17年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反贪侦查员”“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2018年4月被评为第二批全省检察机关业务尖子,同年5月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