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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向东:善从细节梳理案件的公诉专家
时间:2019-01-15  作者:  新闻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 | |

出庭支持公诉的侯向东检察官(右一)

  侯向东的办案水平,闻名业界。从事检察工作28年,办理案件2000余件,无一错案、漏罪。28年来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获评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获广州市禁毒先进个人等称号,所办案件入选首批司法部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最高法《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

  一宗走私370公斤毒品的案件,毒品大部分被走私到境外,如何准确认定毒品数量让犯罪分子罪刑相适应?被告人薛某某故意杀人案历时7年,在嫌犯拒不供认的情况下,怎样将被告人送上定罪之路?在一宗故意伤害案中,最终结果对被害方并不利,为何被害方事后还送来锦旗?身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四级高级检察官,侯向东办案时心细如发,别人眼中的疑难复杂案件,她总能从案情中找到草蛇灰线。

  屡办大案要案 总能找准“症结”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在办理涉及毒品等刑事犯罪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疑难案件中,侯向东往往能迅速找准问题“症结”。

  被告人卓某友、赖某良走私毒品案中,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达370公斤。两名被告人均为香港籍,他们将毒品分别藏匿于空心杠铃片、速溶咖啡袋、拍立得胶卷后,通过物流或邮寄方式,走私到多国。

  警方查获的毒品只有几公斤,剩余毒品已全部走私到境外……在这种情况下,怎样准确认定毒品数额,进而让犯罪分子罚当其罪,成为摆在侯向东面前的一大难题。

  从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入手,从物流单等客观证据上锁定毒品数量,侯向东细心梳理各项证据材料,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该案成功起诉到法院,并作为2018年度“国际禁毒日”典型案例,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惟其磨砺,始得玉成。28年里,侯向东积累了丰富的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类案的经验,她办理的邓某、龚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吴某等2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则是广东扫黑除恶以来首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吴某等20人涉黑案是广州市“打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该案中,吴某曾为报复组织成员而制造了一起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命案。案发后,公安机关动用吊机在一个深井中挖掘长达半个月,终于发现被害人尸体。为了准确指控罪犯,侯向东多次前往深山中复核犯罪现场,并调查走访了多名被害村民和村委会干部。通过侯向东多次引导侦查,公安机关最终补充了5单违法犯罪事实,并获得一、二审法院认定……

  连续加班四个多月,她终于办结这宗涉黑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对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情节、罪名和适用法律、组织成员所处层级等均全部采纳。

  该案二审宣判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中国长安网以及“广州政法”公众号等分别对该案成功办理作了翔实报道。侯向东结合吴某案及以往办理类案的成功经验,及时撰写经验总结,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办理该类案件提供了经验借鉴。

  创新办案机制 揪出杀人案犯

  侯向东经历的,正是司法体制改革风起云涌的时代。

  刑事案件诉前会议制度是近年来广州检察机关探索推行的新制度。在办理涉案毒品海洛因达4公斤的一宗运输毒品案时,针对案件存在的管辖问题,侯向东大胆尝试诉前会议制度,让控、辩、侦三方充分交换意见,为案件起诉及法庭审理打下扎实基础,也为广州市的司法制度创新提供了实践参考。

  被告人薛某某故意杀人案历经7年,薛某某拒不供认、辩称没有作案时间,案发后还多次伪造杀人现场——

  薛某某是增城一家夜总会副总,已婚的他与被害人保持着情人关系,后来被害人“逼宫”求“上位”,情急之下,薛某某找到当地一“黑老大”介绍,与一赵姓打手达成“协定”:让赵某制造强奸现场被撞见,进而以被害人被强奸为由“甩掉”被害人。赵某强奸作案完成后,薛某某“出场”将被害人的银行卡给赵某作为报酬,随后入室杀人。

  “拿到银行卡的赵某怎么也想不到,这不仅仅是报酬,还包含了薛某某转移警方注意力栽赃赵某的祸心。”侯向东对该案印象深刻,“在发现尸体前,薛某某还故意制造了许多假象——打电话给夜总会的人以及左邻右舍到处询问有无见到被害人。明明有房间钥匙的他却以钥匙丢了为由让房东给他开门,待房东开门后,他不仅要求房东为他作证,还立马撕掉捆绑被害人的封口胶、皮带、绑脚绳等物,等于破坏了现场。”

  这导致案件认定时出现难题:现场DNA中检出三个人以上的混合基因型,其中包括薛某某的。对此,薛某某的辩解也很“有力”:案发后自己确实动过这些物品,所以有其DNA,另外自己经常在该处睡觉,现场有其DNA也很正常。

  在没有目击证人和直接证据情况下,侯向东开启了专家证人出庭先例,邀请全国DNA建库专家、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刘超出庭,让客观证据“DNA”开口“说话”,对物证鉴定专业性、科学性进行有力的解读,还原法律事实真相,让法庭采信,作为指证薛某某犯罪的有力证据。

  据了解,该案践行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在司法亲历性办案模式、引导侦查取证、专家证人出庭、DNA物证等客观性证据审查运用方面,均取得较好效果。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薛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被害方感到正义 未达预期也向她送锦旗

  在办理赵某鹏等3人故意伤害案中,死者哥哥把年龄相仿的弟弟带来广州生活,不想弟弟却突遭厄运,哥哥誓要为弟弟的死讨个说法,不惜为此辞职、离婚、卖房,对其打击非常大。

  该案审查起诉期间,被害人家属多次到市检察院上访,光是递交书面材料就达近十份。

  侯向东对被害方的境况和心情表示十分理解,在接待被害人家属的过程中,不仅认真听取其对案件的意见和诉求,还不厌其烦地对其进行释法说理,既解“法结”也解“心结”,让其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

  最终,该案办理结果虽然没有完全达到被害方家属的预期,但家属对侯向东的行为深受感动,专门来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并对侯向东表示感谢:“我和我家庭的所有成员,对于您为我弟的案子付出的辛苦或造成的压力,心里除了感恩就是歉意……”

  办案中坚持法律至上,通过教育感化被告人,积极修复社会关系,伸张社会正义,是侯向东一直以来坚守的原则。听到有人喊“抢东西”,正等候加油的“热心车主”蔡永杰驱车将“劫匪”撞死,事后才发现,所谓的“劫匪”是加油站经理!蔡永杰因“见义勇为”行为涉嫌犯罪,涉及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平衡,而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对社会风气的引导有着风向标意义。

  侯向东深入了解蔡永杰行为的动机、案发时周围环境证据所反映的客观事实,准确认定该案的性质。该案历时两年多,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起诉定性。判决作出后,各大主流媒体均对该案进行报道。而一直觉得委屈的蔡永杰接受了法院判罚,并在受访时说:“以后碰到这样的事,我还会继续做!”该案后来入选首批司法部案例库的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

  个人简历

  侯向东始终保持工作热情、28年如一日勤奋工作、办案数量常年排部门第一。这位自参加工作以来,就在广州检察公诉部门“一站到底”的检察官,业务水平得到公、检、法等业务往来单位的高度评价。她作为全省“检察教育基层行”讲师团成员、广州市检察机关认证教师,先后应邀到省内多地为检察干警,法学院学生,公安、海关侦查人员授课,并撰写犯罪调研文章发表在专业刊物上,“授人以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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