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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公诉人蔡顺民
时间:2018-02-27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从书记员到助理检察员,再到检察员,从事公诉工作23年,揭阳普宁市院公诉科副科长蔡顺民办理的各类案件无一宗错案,有罪判决率达100%,成为资深的公诉人。

  1994年,大学毕业后,蔡顺民毅然放弃优越的大城市生活,回到自己的家乡普宁,投身于热爱的检察事业。工作之初,他便始终坚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认真负责办好手中的每一宗案件。

    敢于监督 

  在办理李某东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中,蔡顺民对比证据材料时发现落款时间有问题,其显示:公安机关2014年6月11日对李某东讯问的地点在公安局执法办案区,但李某东已于2014年5月1日被刑事拘留并送交看守所羁押。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既然有违法行为,我们就要监督,这是我们的职责”,蔡顺民向普宁市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要求公安局予以纠正并反馈纠正情况。办理杨某周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在发现侦查机关的执法程序尚未备齐后,他也立即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规范执法行为。

  用证据说话 

  蔡顺民说:“面对疑难案件,只要我们立场公正,就不会办错案。”在他心中,公正是办理案件的生命线,是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石。在审查某伟、陈某腾、苏某俊3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一案时,蔡顺民发现指控犯罪事实和证据存疑,便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并多次提审三名犯罪嫌疑人。经反复核查,最终认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另一起非法转让土地案中,被告人在没有向有关部门办理国土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转让村集体土地面积53.229亩,从中收取土地款11232000元。蔡顺民以其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决作出后,蔡顺民认为被告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及非法获利均属情节特别严重,对其判处缓刑属于量刑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罪刑不相适应,判决不公正,依法提请抗诉。

  恪守正义 

  常年勤奋工作,长期加班加点,蔡顺民积劳成疾。2015年11月,蔡顺民被诊断出慢性肾衰竭、糖尿病综合症、慢性胃炎等疾病。尽管如此,他也从来没有任何松懈,仍然为自己钟爱的检察工作“甘为孺子牛”。

  2015年,普宁市马栅村黄某南、黄某安等人策划、煽动村民到省政府非法上访,多次冲击普宁市政府,进而发展到聚众冲击、围堵厦深铁路普宁站,严重影响列车安全运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由于案件涉及人数和罪名众多,卷宗多达50余卷,且是群体性案件,影响广泛。蔡顺民和办案组成员顶着巨大压力,经过多天夜以继日的奋战,最终认定了黄某南等9人涉嫌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十多天的庭审,对蔡顺民来说甚是煎熬,庭审过程中还出现了二次呕吐,但他依然坚守工作岗位,直到整个庭审顺利结束。

  “惩恶扬善多艰险也无悔当初的选择”,蔡顺民说,检察官就是要以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持身公正、恪尽职守的行动为人民服务,时刻让自己保持担当、公正、廉洁的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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