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英模,展现广东检察官风采,“广东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身边人】系列文章。从我们的工作、生活日常入手,透过案例与事迹,发现身边检察官的“伟大”之处。
阳春市,南新大道北巷,狭窄坑洼的马路旁,屹立着两排老房子,旧石米堆砌的外墙,把手磨的泛光的楼梯,这栋上世纪70年代的老建筑里,只剩检察官李卫忠一家挤在顶楼。
在同事洪文力的眼中,李卫忠两袖清风,从不因为自身困难向组织提要求。早些年,家里老人和孩子先后患病,经济周转不开,他恨不得一块钱掰成两半用,“坚持不接受任何与公务有关的宴请和送礼”。
从检31年,李卫忠是检察院里的“元老级”人物。在作风上严格自律,在工作上他也毫无怨言,服从组织安排。2013年4月,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在阳春市春城街道成立全市第一个派驻检察室,李卫忠被调任派驻检察室任主任。

上任不久,他就发现有人在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造资金发放过程中,向农户收取200元资料费。调查后,李卫忠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建议,使该项收费得以取消,缴纳的费用也悉数还给村民们。每当有人提及这些“小事”,李卫忠总会笑着说,“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是职责所在,做人最重要的是付出,不求回报。”
2014年3月,他得知七星村的水坝年久失修、损毁严重,村里的农作物可能面临无法下种的问题,他一边认真调查核实村民的用水情况,一边协调水利部门技术人员到现场研究解决方案,几次冒雨赶往水坝现场,给技术人员帮忙、沟通弄讨论,多方努力之下,终于赶在春耕前及时解决了村民用水问题。“李检察官最热心,找他办事从不推诿”,村民蔡某华感激的说道。

驻村3年,李卫忠的足迹遍布辖区30多个村(社区)的每一个角落,大街小巷、田间地头都是他的办公场所,接待来访群众1000多人次,调解纠纷150多宗,接受法律咨询1512人次。辖区的老乡们几乎个个与李卫忠熟识,还亲切地称他为“乡村检察官”。

“李卫忠也是出了名的敢啃‘硬骨头’,事实在他眼里大于一切,别人不想碰的他就偏要去碰。”2012年,李卫忠首开阳春检察院向同级法院发纠违的先河。案件的当事人林某因土地转让合同纠纷,被诉至阳春市人民法院,其名下估价4000余万元的土地也被法院查封两年。因查封物的价值远超诉讼所规定的价值,林某向阳春检察院申诉。接到申诉后,李卫忠再三核实情况,发现法院在查封中确实存在疏漏,随即向阳春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责令及时纠正。一纸纠违通知书迅速引起社会热议,不仅督促法院及时纠正完善了查封手续,也树立了检察机关敢于纠违、公正纠违的司法形象。

工作30余年,李卫忠始终坚持“当天的工作当天完成”,随时随地“上岗工作”。2016年12月29日上午,李卫忠步履匆匆回单位向院领导汇报工作,正准备离开时,突然感觉昏厥,手脚抽搐跌倒在地上,同事紧急将李卫忠送到医院抢救。几个小时后,院方表示因劳累过度导致心脏破裂出血,抢救无效。
李卫忠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54岁。
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却有不平凡的精神,李卫忠就是这样的人,他用30多年的检察生涯,诠释了检察官的终身使命——两袖清风、心里揣着百姓和心怀正义。
李检察官,奔波一生,一路辛苦,愿天堂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