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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继华:没有休止符的检察生命线
时间:2017-05-17  作者:王磊 李维 余党政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检察官的职责与医生很相似,医生稍有不慎我可能就躺在手术台上下不来,检察官有百分之一的疏忽、失误,就由可能对被告人造成百分之百的伤害。”这是检察官邱继华2016年10月住院手术期间讲的一句切身体会,也是邱继华在常年在公诉岗位上恪守的职业准则。

  邱继华工作中身上的那股“狠劲儿”,在他任职的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是出了名的,有相当长的一段的时间,“爱较真”,“老书虫”、“老顽固”这些字眼成了邱继华在同事眼中的代名词。邱继华并非法学科班出身,可他对法律的理解与运用都堪称是“法学专家”。他在公诉科长的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年,孜孜不倦地求索,一点一滴地积累,为了一个法律问题他可以到广州的书店把相关书籍全部买回家,整晚挑灯夜战;为了听到专家意见,他可以独自背上背包跨越几个省市去听专家的讲座,对他来说,公诉就是一种信仰。

  “让每一个案件都彰显公平正义”

  邱继华认为,作为一名公诉人,必须把每一宗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邱继华常说,审查案件要稳住阵脚,留意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在这个民主与法治正在不断完善的时代,公平正义尤其不能缺位,作为一名检察官要用这种理念影响身边每一个人,身边的人再影响身边人,那将是一个庞大的群体。

  2015年7月,邱继华应邀提前介入了一宗故意伤害案。案情显示,当日,犯罪嫌疑人温某某开车追踪驾驶摩托车逃跑的两名小偷,后逆行撞击摩托车致使坐在摩托车后面的小偷张某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各大新闻媒体,网络舆论一边倒认为温某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侦查机关面临巨大压力。

  邱继华通过察看现场,反复观看监控视频,提出公安机关需要调取尸检报告,病例资料,勘测车辆撞击速度等重要证据,为公安机关的顺利办理该案提供了重要帮助。后公安机关对温某某立案侦查,并于当天取保候审。该案移送惠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邱继华亲自指导办理该案,从讯问犯罪嫌疑人到协调公安机关补充材料,再到应对网络舆论,无不尽心尽力。

  该案经检委会讨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温某某提起公诉。庭审当天,现场多家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法律人士纷纷到场旁听,公诉人在充分熟悉掌握案情证据,不卑不亢,有理有据,使得本案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对温某某定罪处罚。

  “在办案时多为当事人想一想,既让他们认识到法律的威严,也让他们感受到法外的真情,有的难题也许就会迎刃而解。”邱继华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惩治犯罪的同时,化解社会矛盾。

  2016年6月,公诉科接到了一个特殊的案子,一位71岁高龄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用菜刀砍伤了一名城管工作人员,经审查案件材料,根据证据、事实和法律,梁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对检方而言直接起诉到法院是最轻松的事情。

  邱继华凭借多年的职业敏感性,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是什么让一位71岁的老人做出如此举动?其中会不会有一些难言之隐?”邱继华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到城管局了解案发原因,到居委会了解嫌疑人的家庭情况。

  原来,老人的妻子、儿子都是精神病人,家里还有一个8岁的孙子需要照顾,老人没有能力维持生计。在亲人的资助下,老人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自己城中村的老宅拆了重建,根据相关规定,其房子重建审批时因消防问题无法通过。老人强建时遇城管执法,城管人员执法方法简单,老人情绪激动,最终导致悲剧发生。了解这些情况后,邱继华当即表示“我们不为他做主,谁来为他做主?罪肯定是有,但我们要让法律变得有温情”。

  随后,邱继华没有机械结案移送法院,而是根据客观情况决定先对其取保候审,再进行起诉。接着,邱继华又到嫌疑人所在街道办、规划所了解建房政策,引导嫌疑人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希望尽最大的努力帮助这个家庭。嫌疑人非常感激邱继华和公诉科干警的真诚付出,对自己的行为也表示认罪伏法,最终梁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法院处以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要把科室打造成‘精英团队’”

作为科长,邱继华就像一位睿智的领航人,带领着一群年轻的检察官,乘着“公诉”这艘战舰,拼搏在与犯罪作斗争的大海上。

  2013年初,邱继华在自己办公室摆上一块黑板和一些椅子,开设了“科室微课堂”,把自己的办公室当成学习室,定期组织热点案件讨论学习活动,培养干警的法律思维能力,提高干警的公诉业务水平。

  每到庭审前,邱继华就和大家一起预设庭上可能出现的情况,预想该如何应对,作出庭审预案,引导大家将理论和实践结合。只要有时间,邱继华就会去庭审现场观摩同事们开庭。每次开完庭,他都会提出自己的意见:“你看如果那样问的话就好了,就会有不一样的效果”,“为什么不能这样表述?”正是邱继华这样“手把手”地教,公诉科干警们的业务水平进步得很快。他说:“我每天都会从点滴中感受到他们的成长。”

  在邱继华的带领下,科室先后涌现出了“省优秀公诉人”、“市十佳公诉人”、“办案能手”等一批业务骨干。著名法学专家陈兴良教授曾在邱继华一次寄信请教刑法疑难问题后,专门为邱继华写下“为建设刑事法治而努力奋斗”的签名题词。

  邱继华有一个理念,发挥对新人的传帮带作用,就要通过对具体的案件的指导来实现。

  公诉科青年干警王婧是某名牌大学刑法学研究生,一次办案经历让她记忆犹新:2012年,王婧承办的张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张某某是龙丰学校初三学生,因为上历史课与同班同学争论问题答案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后张某某放学后找到被害人,对进行了殴打,导致被害人重伤。但事后张某某家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对方谅解。

  接手这个案件后,邱继华提醒王婧,针对未成年人案件,尤其是在校学生,不能机械办案,要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于是在这个案件办理过程中,邱继华全程参与,带着王婧前往当事人学校,向校长、班主任了解两名学生的情况,得知两人学习成绩很好,平常在校一直表现良好,很有希望考上重点高中。

  随后,邱继华又带着王婧了解张某某的家庭情况,得知张某某家庭并不富裕,但在事发后,其家长积极赔偿被害人,且已真诚地向对方赔礼道歉。接着,他引导王婧充分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求。最终,惠城区检察院对张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张某某最后顺利考上理想高中,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把人生最绚烂的笔墨书写在公诉席上”

  做一名检察官,走上公诉席,是邱继华进入检察院第一天就深藏内心的梦。在工作中,他更是“拼命三郎”。他多次在科室会议上强调要把事业当成生命的主流,只有心无旁鹜干事业,才能对得起“检察官”前面的“人民”二字。

  近几年,惠城区检察院公诉科人均办案量达200多件300多人,而邱继华经常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却从不叫苦说累,经常加班加点审查案卷,基本没有休息日。上班,他是第一个到,下班,他是最后一个走,在他的时间表里,几乎没有一个完整的节假日。用他自己的话说,案子拿不下来,梦里还在想对策。

  “邱科心里装的,永远是工作。”据该院侦查监督科一名检察干警回忆,2016年5月,他们邀请邱继华提前介入一宗刑事案件,从公诉角度引导侦查取证,并与其一同分析案情及侦查方向。

  在因办案需要争取公安机关刑警部门的支持时,原本答应一同前往沟通的邱继华,却因突然痛风下不了床。这名干警考虑到邱继华的身体状况,决定独自到公安机关沟通协调。邱继华得知后斩钉截铁地说:“还是我亲自到场更安心。”就这样,邱继华拄着拐杖坐上车,强忍着疼痛,瘸着进了刑警队办公室,一头扎在工作中。

  邱继华曾在他的朋友圈里写到“工作才是活着的理由,工作没了,活着也没什么意义了。” 2016年8月,邱继华被诊断出左脖子内有一个肿瘤,需要住院治疗,尽管如此,邱继华想得最多的还是手头的工作,他把来不及做的一一交代给同事,生怕自己办理的案件超过诉讼时限,更怕自己再也不能回到工作岗位,一直坚持到开完检委会才到广州治疗。住院期间,他还嘱咐干警一定要仔细审查证据,认真研读法律法规,多听取大家意见。

  “科室案件办完没有?”这是邱继华手术醒来后的第一句话。出院后他没有在家休养,而是回到了工作岗位上。有同事关心说“怎么不在家好好休养?”他严肃地回答“只要我还能走动,我就必须来工作。”检察长也拗不过他,命令他以治病为主,以指导工作为辅。

  然而,邱继华的病情并没有好转,多次化疗使他瘦了一大圈,病魔无情地折磨着他。躺在病床上,他向前来探望的检察长说,“如果能向生命打张‘借条’,该有多好呀!这样我还有时间继续工作”。他还请求,“我出院后,不当科长了,但还可以作为普通干警办案。”

  2017年3月11日13时50分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年仅55岁。检察“生命线”上没有休止符,邱继华用自己的热情和执着,追求着、奉献着,也影响着身边每一个人。他的故事,还有很多,所有的故事里都饱含他对检察事业的敬重、对检察人生的执着。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邱继华心甘情愿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热血和无悔年华,让生命之花在检徽的照耀下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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