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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王秀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03-22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检务网  【字号: | |

日前,星海音乐学院原党委书记王秀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秀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秀明利用担任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星海音乐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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