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副调研员陈芝岳(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芝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芝岳在担任广东省阳江市建设局副局长、阳江市政府副市长、阳江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